为能引起警方重视被劫千元谎称1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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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1:39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在一起抢夺案件中,受害女子毛某为能引起警方重视,谎报被抢财物,经警方多方调查发现核实,该女子被抢劫现金仅1250元。日前,毛某因扰乱公安机关侦破工作而被治安处罚。 毛某来自我省常山县,现年28岁。本月6日下午3时许,毛某途经龙湾区海滨街道宁村路段时,被驾驶无牌摩托车的两名男青年抢走挎包一只。事后,毛某称包内有现金14万元
案发后,龙湾警方介入调查,并对毛某的挎包内装有14万元表示怀疑。而毛某一口咬定包内有14万元的现金。随后民警走访了毛某所称的三个还债的皮革厂,他们都称根本就没有付款给毛某。在事实面前,毛某承认了自己被抢的挎包内只有现金1250元,多报现金金额的原因就是为了能引起警方的重视,早日能拿回自己被劫的财物。 据警方介绍,毛某被抢1000元以上,是符合抢夺罪的立案标准;而对涉案10万以上,则属于金额巨大。毛某的行为扰乱公安机关侦破工作,会给破案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吴祖坚陈海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