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乱收费调查:县政法委副书记充当收费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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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1:54 河南商报 | |||||||||
[核心提示] 12月5日,开封杞县一位读者向本报反映,他到杞县法医鉴定中心做法医鉴定时,该中心作出的法医学鉴定书和开具的收费单据上所用公章不一致,而且存在乱收费现象。 12月8日,记者到杞县调查后发现,读者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
然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坐镇违规收取法医鉴定费用的竟是杞县政法委副书记胡多智。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杞县法医鉴定中心系违规鉴定机构。 在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作为司法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法医学鉴定管理混乱问题,有关部门不可不察! 本报记者 熊雄 [读者投诉] 同一个单位 俩不同公章 12月5日,杞县一位读者反映,今年11月份,他和别人因琐事发生打斗而受伤,在位于杞县人民医院院内的该县法医鉴定中心做法医学鉴定时,法医给其伤口简单检查、拍照后,就让他到该县人民医院外科做个医学鉴定。 做完医学鉴定,法医又让他到该医院财务科交60元的医学鉴定费。而该医院财务科的工作人员给其开具了收据以后,又让找法医盖公章。 第二天,他又交了200元法医鉴定费,才拿到法医学鉴定书。但令他感到不解的是:法医学鉴定书上的公章和收费票据上的公章居然不一样——前者加盖的是杞县检察院检察技术鉴定专用章,后者加盖的却是杞县法医技术鉴定中心财务专用章。 [调查一·鉴定对象身份] 自造委托书 轻松过关口 12月8日上午9时,为弄清投诉人所说情况是否属实,本报两名记者前往杞县开始对该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采访。二人之中,有一位记者恰逢感冒上火,本就长得较厚的嘴唇上生出水疱,破裂结痂。采访之前,二人商量好对策,由这名嘴唇结痂、化名杨杰的记者去做法医学鉴定。鉴定时,就称因邻里纠纷被拳打致伤。 在胡乱编造了一份派出所法医学鉴定委托书之后,到了位于杞县人民医院内的法医鉴定中心。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没有加盖公章的委托书竟轻松闯过了“盘查”关。 当时,接待记者的是一名姓宋的法医,在简单问明鉴定事由后,宋法医给记者简单做了检查并拍照后,让记者到该医院外科先进行医学鉴定。 当记者问起做法医鉴定为什么还要做医学鉴定时,宋法医说:“有医院的医学鉴定,上面在采用证据时可增加可信度。因为上面在采用法医鉴定时,往往不太相信我们的鉴定,有了医院的医学鉴定,上面就不会否定我们了。” 无奈,记者只好听从该法医的建议,进行医学鉴定。 [调查二·医学鉴定过程] 法医鉴定前 牙齿被“上刑” 上午9时40许,记者找到杞县人民医院外科医生说明原由后,被推荐到口腔科做医学鉴定。 在医生为记者检查前,记者一再解释,只做医学鉴定,不是来求医的。但在检查过程中,一位名叫王永宁的医生仍坚持为记者先治疗、后鉴定,并先后为记者开了2个处方。花掉记者药费2.2元和检查治疗费50元。 王永宁医生给记者嘴唇结痂处粗略处理后说:“不行,你的牙齿松动得厉害,必须固定,还需要再交50元的治疗费用。” 上午10时10分,记者又交了50元的治疗费后,返回到口腔科时,王永宁医生开始给化名为杨杰的记者固定牙齿。 记者的录音资料显示,王医生在给记者固定牙齿时说:“你共有三颗牙齿松动,其中一颗牙齿是三度松动,是最高松动级别,因此必须及时进行固定。”20多分钟后,记者共有5颗牙齿被用钢丝“上了刑”。 王大夫后来开给记者的医学鉴定书显示:“杨杰以口腔被人打伤为主诉,于2005年12月8日在我院住院部(门诊)治疗,检查上唇软组织充血水肿,牙齿外伤性松动,诊断为上唇软组织挫伤,牙齿分别是二、三级松动。” [调查三·医学鉴定收费] 盖个鉴定章 花了六十元 12月8日上午11时,记者拿着王永宁医生开具的医学鉴定书,找到最早接待记者的宋法医。 宋法医说:“我现在有点事,医学鉴定书上不盖章是不起作用的,你去医院三楼财务科加盖公章,我下午给你写法医学鉴定书。” 当天上午11时10分,记者拿着法医学鉴定书到该医院财务科,一名女工作人员接过医学鉴定书后说:“交60块钱。” “我不是交过医疗费吗?怎么还要交费呀?”记者非常不解地问。 该工作人员说:“我们收的是医学鉴定费,和医疗费没有关系。” 待记者交过钱后,她开了一张收据,并向记者交待:“拿着收据,直接去找他们(法医),他们会给你盖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