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夫杀情敌 一审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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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3:3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黄应生) 前天,闻听自己得为男友的另一个情人赔命的一审判决时,孙晓梅大哭起来。 张某某同时与孙晓梅、死者朱某非法同居,两女人分别为他生了儿子。为了“独占”张某某,孙、朱七天一大闹三天一小吵。今年6月7日上午,朱某来到孙晓梅的住处,谈判谁该“扶正”,为此又吵得天翻地覆。孙晓梅一不做二不休,从卧室里拿出11片“安定”,
“丈夫”张某某回家后,赶紧帮忙把朱某的尸体装进纸箱打包,租了车准备运回家乡厚葬,但尸体还没出门,就被人举报了。 张某某认罪态度极好,孙晓梅也不否认勒死人,但她辩解说自己纯属过失,而律师甚至提出这是正当防卫(本报11月24日曾详细报道)。 昨天,法院还判孙晓美得赔偿死者家属12万余元;对于“丈夫”张召合,法院认为他触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法官说法 安眠药和一个女人的阴谋 前天,主审法官对孙晓梅的杀人动机和目的做了数千字的详尽解析。 法官说,首先,孙晓梅发现张、朱同居后,赶到厦门与张某某同居,还为他生了个儿子,但地位并未明显改善。眼看着自己将近40岁了,还没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还要与比自己年轻5岁多的朱某继续争下去,且胜算把握极小。此时,不懂法但又一心想维护自己权益的孙晓梅有可能产生杀害朱某,独占张某某的想法。 其次,孙晓梅一系列违背常理的行为,可进一步推定她为杀人作了必要的准备。比如孙晓梅与朱羽打架并打输后,按常理应该与朱某的关系更加紧张,但“打完架后她们关系变得很好”。这可能是孙晓梅在思想上麻痹朱某。再比如,孙晓梅说当天“叫朱×来洗衣服”,法官认为对于“水火不容”的两方都完全不可能;而且,朱某在争夺“丈夫”的纠纷中处于优势,她也没有固定工作,当天上门既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拿钱补偿孙晓梅。所以,最有可能的就是孙晓梅主动邀请或者说诱骗朱某上门。 第三,孙晓梅两次各买了6粒安定片。法官说,既然明知正在哺乳不宜服用安眠药,那么为什么第一次开的药还未用完,接着又去开药?而且,为什么要在两家门诊部开药?最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安定药另有所用。 第四,事情总共不到二十分钟,如果孙小梅是将安眠药整粒放进咖啡杯中,则安眠药绝大部分无法溶解。因此,孙晓梅必须在冲泡咖啡时就将安定药放入杯中并予以搅动,或者在吵架开始后放入事先已经碾成粉末的安定药。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说明孙晓梅不是为了自卫才临时对朱某下药。 此外,孙晓梅作案后的冷静不合常理。按常理,如果是一时激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后,往往会因事发突然而慌乱、不知所措。 (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