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摔死 物业说锁门并非法定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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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3:3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大洲物业到底该不该为蓝老太太的摔死负责?此案昨天下午在禾山法庭开审,蓝老太太的家属和物业方争辩不休。 9月2日下午2时许,龙门天下小区停电,电梯没法使用,59岁的蓝老太太爬楼梯回家,却摸进三四层夹层的机房,误以为进了自己4楼的家,一脚踏空,从夹层摔下。送医两天后,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要求小区物业——大洲物业赔偿(本报11月7日曾经报道)。
昨天,蓝老太太的家属说,整个楼梯通道既没有窗户,也没有设置应急灯和楼层指示灯。在停电情况下,物业也未能启动备用电源,整个通道一片漆黑,致使蓝老太太在黑暗中无法准确辨认楼层。更要命的是,机房没有上锁,也没有设置护栏,蓝老太太因此坠楼身亡。 大洲物业方辩解说,机房门是关着的,只不过没锁上而已;而蓝老太太自己走错门,本身也有过错。同时,大洲物业还对蓝老太太的死因提出了质疑,认为缺乏职能部门或法医的权威定论,因此蓝老太太究竟是否因摔致死无法确定。 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太大,本案暂时无法调解。(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