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例组织同性卖淫案宣判 主犯被判2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3:4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2月12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湖南首起组织同性卖淫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胡金翅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3年7月,被告人胡金翅租赁了长沙市新商贸城一住房,并用化名将手机号码发送到网站,招聘男青年陪同性恋客人聊天、喝酒,提供色情服务。被告人胡金翅与招聘的男青年约定,为同性恋者提供色情服务一次,胡金翅收取介绍费人民币50元。
2005年4月的一天晚上,刘某打电话给被告人胡金翅,要其安排男青年提供性服务,被告人胡金翅安排撒某到长沙市某酒吧为刘某和王某提供了性服务,事后刘某付给撒某人民币300元,被告人胡金翅从中获利50元。 2005年5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胡金翅安排梁某到长沙市某宾馆一房间为孔某提供了性服务,事后孔某付给梁某人民币150元,被告人胡金翅从中获利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胡金翅以营利为目的,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曹陆军 赵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