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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为防“内贼”租房竟要留指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4:45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周茹报道在宝安工作的杨先生日前租房时遇到了怪事,房东不仅要留身份证号、工作证号,还要给每个租客拍照并留下指纹。

  昨天上午,杨先生向本报报料说,前天他随工友到宝安区沙井西部工业区的沙二村租房。刚走到大门口,杨先生就看到了一张告示。告示上不仅标注着租金多少,还写明要交身份证,工作证,房东要给租客拍照留底,还要留下指纹。“前两条都可以理解,可拍照和
留指纹还是第一次听说。”

  记者随即联系到了房东陈先生。陈先生说,这个措施主要是为租客着想。“老房客搬走了,手头会留着钥匙,如果租客都拍了照,留了指纹,即使出了什么事,公安机关查起来也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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