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医院“傍”交警三甲医院不服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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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03:57 重庆晚报 | |||||||||
车祸发生后,伤员该及时送三甲医院还是二甲医院抢救?昨日,作为二甲的北碚区中医院医务科透露,今年6月以后,当地交警都通知该院前往急救;距此不远处的三甲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则认为这种做法“对伤员不负责”。 此前,车祸伤员高先生致电本报吐露疑惑:到底谁在为生命着想?
广告牌“误导”绿色救助 今年6月,北碚城内的道路显眼位置,竖立起5块巨幅广告牌,内容有北碚中医院是交通事故绿色救助定点医院,并公布该院急救电话和交警七支队报警电话号码。 昨日,市第九人民医院就此发表看法,认为广告牌有误导绿色救助之嫌,“让车祸伤员感觉只在中医院能得到绿色救助,三甲跟二甲的技术谁强?谁更有效保障危重病人生命?道理不言而喻。” 该院对外医疗办介绍,广告牌竖立后,该院也曾准备发布类似广告牌,因交警部门原因未被批准。 据了解,去年,市卫生局下文确定九院为重庆北部急救分中心,承担负责调度当地交通事故伤员处理职责。 交警都通知二甲急救 中医院医务科主任王林承认,该院医疗技术不敌九院,但强调:若以医疗技术高低作为是否该对车祸伤员作绿色救助的标准,那北碚的伤员都该往西南医院等地方送。 “绿色通道是一种急救机制,是对伤员作及时、有效的救治;不存在竖广牌后跟九院‘抢病人’的说法,伤员向我们求助,不去有责任。急救和报警电话一起公布,是交警曾到我们这里作过调查,也许觉得我们收治伤员更有效和合理。”王称,车祸发生后,交警都通知中医院前往急救;凡把中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有车单位,把车祸伤员送来,该院均先抢救,再通知有车单位来结账。 三甲一般要收预缴款 交警七支队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医院“先抢救后付钱”说法,解释支队跟中医院电话“捆绑”仅是宣传绿色通道的一种便民方式,而“九院要先给钱再抢救”。 九院急诊科介绍,凡车祸伤员入院,一般要先缴两三千元的预缴款,但确属危重病人也可先抢救再缴款。 市卫生局医政处和北碚区卫生局财务科均认为:两家医院的收款方式虽有差异,但都不违背绿色救助规定;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七支队和中医院电话同时在广告牌上公布,属便民方式,未违反相关规定。 既然九院和中医院都没“违规”,那为啥中医院和交警的电话“捆绑”广告发布后,九院也想发布类似广告?“蛋糕”背后隐藏着什么?就此,中医院医务科拒绝透露详情;九院的解释是,想让非北碚人也知晓九院是车祸伤员的绿色通道。 记者黄艳春(报料人钟先生)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