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顾客搞活动老人现场突然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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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03:58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为宣传公司及回馈顾客,邀请购买过自己产品的消费者出来搞活动,一商贸公司一片“好心”却横生事端——一受邀老人在活动中猝死。昨日,这起纠纷在涪陵区工商局消协展开调解。 猝死老人卢正兴,今年79岁。其家属介绍,老人除患高血压外,无其他病症。今年10月份,为治疗高血压,老人从重庆赛远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员手中购得保健床垫、枕头等系
赛远公司当事人介绍,老人到活动地点不久,突然匍倒在地,没了气息。“老人是突然发病死亡的。”赛远公司一陈姓负责人说。 涪陵区消协况秘书长表示,《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按此规定,赛远公司应对老人的猝死承担一定责任。 死者家属不愿给老人尸检,无法进一步查明死因。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仍未在赔付额度上达成一致,但都表示,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记者涂静)(报料人陈先生)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