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开先河 银川私营业主可缴纳住房公积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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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09:45 宁夏日报 | |||||||||
华兴讯(记者 马登学 通讯员 白长才)记者从宁夏个体私营企业信誉联保商会了解到,今后,银川市的个体户和私营业主也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同样的住房公积金待遇。 日前,该会已经与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协议,由信誉联保商会负责向加入商会的个体户和私营业主会员收取住房公积金,由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
据宁夏个体私营企业信誉联保商会的陈栋民会长介绍,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后,个体户和私营业主就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等实惠。 陈栋民告诉记者,目前在银川市做生意的个体户有2万多户,多是小本经营。他们的全部资金都投入到生意上,“买了房就没有周转资金,所以他们不敢买房。没有固定的住房,他们的心也定不下来。”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宁夏个体私营企业信誉联保商会积极奔走,并与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协议。“有了住房公积金,就解决了个体户和私营业主的后顾之忧,他们就可以安心做生意了。” 据了解,个体户和私营业主缴纳住房公积金全国尚属首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