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警方擒贼撞坏车辆 正义的哥损失谁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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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09:57 汉网 | |||||||||
(记者夏晶 实习生沈淑贞)的哥余建国在协助警方拦截嫌犯驾驶的赃车时,自己的出租车被撞遭损。事后,这位正义的哥陷入了无法索赔的尴尬境地。他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是见义勇为?谁又来为他遭受的损失埋单? 1日凌晨3时许,余驾车(鄂AXB199)行至新华路口,一辆面包车正逆行而来,后面紧追着几辆警车。警车扩音器传出:快把它拦住!余没多想,迎面逼停面包车,但发生了碰
事后,余向武汉警方提出索赔,警方让他找保险公司赔偿。中国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定损中心汤姓负责人表示:车损金额约在600元,但由于这辆的士签订了500元以下免赔条款,公司只能赔100块钱。 余只是一名代班司机,每天都要向车主缴纳代班费,现在不仅修理费高达600元,误工也达300元。他很无奈:如果损失只能自己承担,今后谁还敢见义勇为呢? 采访中,武汉110指挥中心副主任高明德说:从情理上说,办案机构应对当事人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但目前警方缺乏这种形式的补偿基金。 中国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负责人昨日表示:鉴于的哥的行为值得大力弘扬,决定赔偿100元,并以奖励形式,补给的哥500元钱。 不少市民热议:虽然钱是到位了,但终归只是奖励,遇到这样的事究竟应如何处理? 湖北楚风德浩律师所主任雷纪超认为:余是因协助公安机关办案而遭受财产损失的,据国家相关规定,除了保险公司要负责100元的赔偿外,免赔的500元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偿要求。无论从社会组织或法律角度,都应为见义勇为者建立强有力的保障机制,从精神上、物质上给见义勇为者以适当的补偿,这样也能鼓励更多的人弘扬社会正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