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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已交 房产证5年没办下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0:45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2月14日讯(记者 郝玲)职工集资建商住楼,按照购房补充协议,由该商住楼的产权单位办理房产证并负担办理费用。5年前,13名业户主动借款给产权单位办理房产证,但时至今日,业户既没有拿到房产证,当时的借款也不知去向。

  12月11日,桓台县索镇大观园商场沿街商住楼的一名业户介绍,1997年6月他们和大观园商场签订了集资建房协议,1998年5月13日,双方再次签订购房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
定,大观园商场在1998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内,给业户办理房产证,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担保单位为山东省桓台县供销合作社,如果大观园商场不能履约,由担保方承担履约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13家业户手中都有一张收款凭证,内容为:2000年7月6日,每户借款500元至600元不等,交给大观园商场和供销合作社,用于办理房产证。但5年过去了,这些业户还是没有拿到房产证。“手里没有房产证,我们心里很不踏实。”业户说,“我们现在只希望供销合作社能把房产证总证办下来,分证我们自己解决也行。”

  桓台县房管局一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些业户的房产所在地为原国家划拨土地,已经办理了出让手续,现在,产权单位必须先办理总的房产证,然后,这些业户才能办理个人的房产证。

  12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供销合作社,吴副主任说,业户确实在2000年交上了一部分用于办理房产证的资金,但因为大观园商场效益不好,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那一部分资金已不知去向,而现在大观园商场已经没有履约能力。作为担保方,他也希望供销合作社能尽快给业户办理房产证,但他自己没有决定权。

  今天下午,桓台县房管局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给供销合作社解释清楚,目前,办理这种房产证总证已经不需要交纳测绘费、评估费等,这些业户的房产证总证办理费用不超过800元。

  今天,记者从供销合作社吴副主任处得知,办公室的于主任已经出差,等明天或后天于主任回来后,他和于主任再作协商,尽快给业户办出房产证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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