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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企业遭起诉法院调解得平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0:4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博白讯 近日,博白法院民二庭庭长蓝华文成功调解了博白县纳税大户、重点投资企业广西某公司买卖货款纠纷一案,既及时合理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切实有效地为外来投资企业保驾护航。

  原告林某与被告广西某公司长期有业务往来,存在买卖原煤的业务往来。今年10月,经双方结算,被告广西某公司尚欠原告货款30多万元,当时被告做好了还款计划。后来由
于被告公司内部的原因,这笔款被拖着一直未还。原告林某多次追收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还款付息,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账户。该案立案后,该县领导、法院领导都非常重视,关注此案的社会效果。蓝庭长接过此案后,了解到被告公司是该县从外地招商引资的税收大户,该企业的效益和信用一直很好,从未出现逃避债务的情况,为该县的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如果法院对该企业采取冻结账户的保全措施,势必影响被告的信誉,进而影响双方长期建立起的伙伴关系,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考虑到这些情况,蓝庭长认为调解结案是最理想的办法。他首先多次传双方到庭调解,希望双方互谅互让,解开心结,握手言和。接着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先把被告公司的临时现状和双方长期合作的利害关系向原告说清楚,后又找到被告公司的领导告知其该案的诉讼风险、社会影响等问题。最后为了解开此案的症结,消除被告公司领导的疑虑,蓝庭长主持双方再次进行对账。对账后的当天,被告心服口服地立即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部分订好协议三天后付清。原告也高兴地撤回了冻结被告账户诉讼保全的申请。

  (罗冰燕)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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