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商品被罚二万五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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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0:5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玉林讯 想“鱼目混珠”赚它一把,不料却栽在工商人员手中。近日,一经营户因销售冒用别人商标的豆粕被市工商部门查处,不仅6吨商标侵权的豆粕被没收,还被处以2.5万元的罚款。 据群众举报:市区中秀路某饲料经营部有销售冒牌豆粕的行为。玉林市工商局立即对这个经营部进行明查暗访,连续几天发现在下午五六点钟,都有农用三轮车满载豆粕运到
此案后经工商部门调查认定属注册商标侵权案,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黄宗强 甘 强)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