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上班爬楼摔断腰椎老板拒付工伤尾款 法官为锅炉工讨回9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1:40 云南日报

  从会泽来昆打工的曾启国,在一家木材厂上班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导致腰椎骨折。事后,木材厂老板与他达成赔偿协议,在支付了大部分赔偿款后,木材厂却一直未将9000余元尾款付给曾启国。昨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对这家木材厂采取了强制措施,帮助曾启国拿到了一张9000余元的支票。

  今年29岁的曾启国去年下半年到云南大观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观木业)烧锅
炉。去年11月9日上午11点半,曾启国不慎从6米多高的楼梯上摔了下来,导致腰椎骨折。发生工伤时,双方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木材厂也没有给他买过保险。

  曾启国于今年1月24日向西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在西山区仲裁委主持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曾启国与大观木业终止劳动合同;曾启国向大观木业借的15000元作前期治疗费和生活费;曾启国付给医院的1万元由大观木业来承担;大观木业再付给曾启国26500元,作为后期治疗、伤残补助费等。双方还就付款方式进行了约定,协议生效7日内,大观木业支付给曾启国2万元,余款16500元在今年3月10日前全部支付完毕。随后,大观木业支付给了曾启国15000元,之后就不再履行义务。

  今年6月20日,曾启国向西山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大观木业又给了曾启国2000元,就不再付9000余元尾款。昨日,西山区法院对大观木业进行了搜查,执行员责令大观木业财务人员打开了保险柜,查到的一本存折表明前几天曾有20万元入账。大观木业办公室主任立即表示,可以开一张9000元的支票。

  执行人员分析说,目前,不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购买保险是普遍现象,他们建议,为了降低风险,企业最好还是为他们购买保险为好,一旦发生工伤,大部分风险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丁强(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