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账户少千元“窃贼”竟然原是自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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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2:15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孙殿喜 本报讯网上消费看电影,却发现账号内少了1400元钱。警方调查发现,窃贼竟然是其家人。日前,哈市香坊公安分局破获了辖区内首起上网账号被盗案件。 11月27日,居民周某向香坊公安分局网监大队报案称,他早前注册了一个上网账号
12月13日晚,六顺派出所民警协同网监民警将赵某抓获。经讯问,赵某承认他在3至8月用别人的上网账号看过在线电影,但此账号是其姨家表弟给的。办案人员迅速与其表弟取得了联系,其表弟证实了赵某的所言。不过,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赵某的表弟正是报案人周某的儿子。 香坊公安分局网监大队负责人姚海鹏介绍,由于赵某的行为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不能认定为盗窃。目前,利用高科技手段在网络上进行犯罪的案件比较多,但我国还没有针对这类网络偷窃案件的法律规定。就哈市而言,公安机关已经向有关部门提请过申请立法,不久,网络犯罪的定性等问题将有法可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