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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了320元蹲8年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3: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在莲花路口挥拳抢乘客的歹徒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汪权 通讯员 肖平) 昨天上午,抢了320元的张某后悔也来不及了,他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人民币1000元。

  今年7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张某在莲花路口与被害人周某一起拦乘开往石狮方向的
客车,在车上以向周某提供带客服务为借口强行索取钱财,得到20元所谓的服务费后,张某在周某胸口打了一拳,并威胁周某把钱交出来,先后抢走周某身上的人民币共计300元。

  随后,当张某准备下车逃离现场时,在莲花路口伏击的民警冲上客车当场将其抓获。此前张某看到有民警上车,他连忙把来不及放进口袋的200元人民币扔在车子座位底下,不过还是被民警当场发现。(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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