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凶手免予刑罚 重庆细心审查防止重大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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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8:35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顾政 彭静) 只因为姐夫不关心自己,江宇(化名)就用菜刀先将姐姐砍死,又将姐夫等3人砍成重伤。经检察官细心审查,江宇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真相最终浮出水面,他因无刑事责任能力被免予处理,从而防止了一起错案发生。 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办案检察官介绍,在家人眼里,31岁的江宇性格内向、沉默寡言,从不惹是生非。然而就是他在荣昌县安富镇制造了轰动一时的杀人案。
去年10月8日,正好是江宇爷爷下葬的前一天。按当地习俗,家人要为死者通宵“守大夜”。晚上10点多,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江宇手持一把菜刀往姐夫家里冲,路上他遇到姐姐后将其残忍砍死,随后将正在打牌的姐夫和另外两个亲友砍成重伤。经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江宇被认定涉嫌故意杀人罪。今年初,此案移送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通过提讯江宇,审查卷宗,检察官产生了种种疑问:江宇仅仅因为与姐姐家存在一般财产纠纷,觉得姐夫瞧不起他,便生杀机?杀姐姐是因为怕杀死姐夫后她会“孤单”?杀其他人是因为他交女朋友时,这些人背后说过他的坏话? 为解开这些疑问,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对江宇进行精神病鉴定。今年3月,经有关鉴定机构鉴定,确定江宇患有精神病,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由于公安机关对该结论存在异议,江宇接受了第二家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结论为江宇无精神病。公安机关据此再次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面对两份截然相反的鉴定结论,办案检察官坚持要求公安机关邀请重庆市专家作第三次鉴定。今年10月底,第三次鉴定再次证实:江宇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据此,检察官依法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不久公安机关将此案作撤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