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捉嫖”指鹿为马挟持发廊顾客勒索两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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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9:29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几名歹徒夜闯美容店,以举报“嫖娼”为由,挟持一顾客敲诈勒索钱财。昨据滨湖区检察院证实: 疑犯刘某和宁某均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经检察机关查明:刘某原是本市某公司员工,宁某系陕西三原县农民。
今年10月3日晚9时许,刘某、宁某等人窜至滨湖区某购物中心附近的一美容店,见店内有一男青年顾客,即以其“找小姐嫖娼”为由,挟持该男青年至太湖镇一水库附近的山林内,以恶言相威胁,要其拿出2万元钱放人。 见到对方不肯,刘、宁等人又逼其用手机打电话向朋友借到5000元。 通话后,刘将该男青年手机拿走,在逼其去取款乘“摩的”途经市蠡湖大桥北堍时,男青年乘机向驾警车经过该处的公安民警报警,刘某、宁某被当场抓获归案。 (蔡安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