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发包方称已支付承包者却不承认4万工程款引出“马拉松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9:46 云南日报

  为解决生活用水,修筑挡水坝,昆明市石林县彝族自治县落水洞村把工程承包给了张某,后来因4万元工程款究竟该不该由落水洞村支付的争议,双方打起了“马拉松官司”。昨日,落水洞村拿到了终审判决书,法院最终判令落水洞村不应该多付这4万元工程款。

  欠工程款成被告

  2001年9月6日,张某(承包方)与落水洞村签订了挡水坝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张某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落水洞村合计应该支付给张某近15万元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落水洞村曾支付4.5万元工程款,加上开工前预付的3万元工程款,落水洞村共计支付给张某工程款7.5万元。由于落水洞村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张某遂于2002年8月将落水洞村告到石林县人民法院,要求落水洞村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共计7.3万余元,并要求落水洞村支付利息。

  庭审中,落水洞村辩称,其已经支付了共计工程款11.5元,其中4万元工程款已由柴石滩管理局代为支付,落水洞村其实只欠张某3.3万元工程款。

  案子一波三折

  石林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落水洞村所说4万元已由柴石滩水库管理局代为支付的说法,没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不予支持。2002年9月5日,石林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落水洞村支付张某工程款7.3万元,并按同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一审判决后,落水洞村不服,但丧失了上诉机会,后来只好向石林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石林县检察院受理后于去年3月22日向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发出了提请抗诉报告书。昆明市检察院审查后确认,柴石滩水库管理局曾经代落水洞村支付过4万元工程款给张某,落水洞村的申诉应该得到支持。去年4月12日,昆明市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昆明中院受理了此案后于去年11月24日作出裁定,指令石林县法院再审此案。

  落水洞村喜获改判

  石林县法院公开再审后,于今年6月27日重新作出一审判决,不再要求落水洞村支付7.3万元工程款给张某,而是只需支付3.3万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从2002年11月17日开始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张某不服这一再审判决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今年8月10日,昆明中院受理了此案;随后作出了终审判决:维持了石林县法院再审判决,驳回了张某的上诉请求。昨日,落水洞村收到了终审判决书后,村民们很高兴。

  杨 凡(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