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负责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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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9:48 云南日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结合现行管理体制,《昆明市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明确了执法主体为昆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其负责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盘龙区、嵩明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划分3个等级
“草案”提出水源保护区一、二、三级的划分原则,规定了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定的报批程序。一级保护区为水库正常水位线沿地表外延200米以内的水域和陆域,冷水河、牧羊河河道上口线两侧沿地表外延不少于100米以内的区域;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外延1500米以内的区域;三级保护区为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径流区域。 设立财政专户 “草案”规定,昆明市政府及盘龙区、嵩明县政府应设立水源保护财政专户,统筹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和能源替代、医疗保险、生活补助、生态保护等长效补偿机制,提取一定比例的水资源费和原水价格水费,反哺水源保护区,让群众直接受益,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 本版稿件均由本报记者张雅琪采写(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