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校服用避孕药失聪被迫提前13年退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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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9:51 南方都市报 | |||||||||
女军官服用避孕药失聪 将开药医院和药厂告上法庭,一审判赔12万被终审驳回,再审择日进行 本报讯 (记者庄杨杰) 20多年前在湛江某部队当军官的符女士吃了医院提供的避孕药后耳朵聋了,由此引来一连串不幸:丈夫离她而去,因病被迫提前退休。20多年来她不断讨说
耳朵失聪后丢了老公 据符女士介绍,1979年她生下女儿后,主动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并按照湛江海滨医院的意见进行避孕。从1983年开始,医院向其提供上海某制药厂生产的“避孕片X号”。1984年3月,她的听力出现障碍,且有子宫出血现象,于是马上停药进行检查。经医院五官科检查,她双耳听力已丧失50分贝,但听力下降的原因不明。她问医院该避孕药会否损害听力,得到的答复是“不会”,可以继续服用该药。遵医嘱服用该避孕药六天后,她感觉到两耳轰鸣。她再次停药,但为时已晚。五天后,她的听力完全丧失。 同年12月,解放军总医院经反复检查后认定,符女士为服用避孕药引起的神经性耳聋。此后,她四处求医,但2001年3月20日,湛江海滨医院给出最后诊断书:“不能再继续治疗”。 符女士说,自听力出了问题后,她和丈夫因为沟通障碍,感情出现裂痕,直至最后离婚。工作上,她本已是名中校,耳聋后失去晋升机会,被迫提前13年退休。 何种避孕药使她失聪? 这些年,符女士奔波于各部门间讨说法,但始终得不到满意的答复。 无奈之下,2001年年底,符女士把上海某药厂和主治医院告上法庭。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一审中认为,解放军总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效,国外已有激素类避孕药导致耳聋的病例,国内的医学专著也已明确将避孕药列为致聋中毒药物。但制药厂生产的避孕药符合国家要求,医院提供避孕药是当时计划生育政策的需要,二者没过错。造成耳聋既不是药品的质量问题,也不是医院的医疗问题,而是药品毒副作用的结果。但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等法规,“酌情由药厂和医院赔偿符女士7万和5万元”。 一审结果出来后,两被告不服上诉。2003年,湛江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虽然解放军总医院诊断证明符女士耳聋是因避孕药所致,但不能证明就是服用了“避孕片X号”所致,上诉人也不能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故此撤销一审判决。 终审判决出来后,符女士表示不服。日前,她向湛江中院提出再审申请。上月28日,她接到法院的通知,本案将由湛江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专家都已鉴定我耳聋是吃避孕药引起的,我一定要讨个说法,这不仅为了我自己的权益,也是要给所有妇女一个提醒,20多年来的多方投诉也就是为了这。”说完时,她的声音又不自觉地提高了,不知是情绪激动还是耳聋导致的音量失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