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被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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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9:5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宝鸡讯(记者郭欣)昨日,扶风县政府授予为救同学牺牲的杨光“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并奖励见义勇为基金1万元。杨光的父亲含着泪水代儿子领取了荣誉证书。 12月6日下午6时许,揉谷中学学生杨光和刘磊跳进渭惠渠救落水女同学时,杨光不幸被水冲走。这件事经本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12月11日安葬杨光时,上千群众从各地赶来为他送行与杨光告别,很多陌生人都送来花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专程
和杨光一起救人的刘磊同学,也被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好青年”称号,奖励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