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小伙输液死亡责任谁负还需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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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0:1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艾云报道13日下午,一名28岁的小伙在宜兴新街镇归径卫生院输液过程中突然出现休克,后病人在抢救过程中不治而亡。目前,家属认为责任在于院方注射之前未作皮试。但相关部门认为,应当在权威部门作出医疗鉴定后再作结论。 据了解,死者周宇锋今年28岁,家在无锡市区。小周自己买了两台挖机,在宜兴承接工程。近段时间以来,小周经常腹痛,曾在归径卫生院做过检查,经查为尿道结石,并
经多方联系,该卫生院负责人的小灵通始终处于关机状态,院内电话也无人接听。后宜兴卫生局医政科的工作人员说,医疗事故的鉴定过程比较复杂,院方的某一过错未必是导致结果发生的必然原因,这需由权威部门作鉴定后再作结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