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买车自己欠款8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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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0:3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高健 通讯员范静)“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大学教师韩先生没想到,因为相信“守约”的朋友,再一次帮他签订车贷时,自己却欠下了80余万的贷款。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了解到,因为难以举出被朋友欺骗的证据,韩先生不得不赔偿银行80余万的车贷款。 韩先生称,2000年他认识了某培训学校校长张某。同年9月,为帮张某购车,韩先生
今年3月,韩先生收到海淀法院的传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翠微路支行已将韩先生诉到法院,要求其偿还购买奔驰轿车的贷款本金862428.83元及利息、罚息。韩先生至此才见到了已经被填写过的有其签字的《贷款购车合同》、《个人借款合同》,并了解了合同有关内容。 法院经审理认为,韩先生要求确认无效的《贷款购车合同》、《个人借款合同》均是韩先生本人签订的,应对其签订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