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中抢出肇事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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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0:40 长沙晚报 | |||||||||||
消防队员正在灭火。胡皓天 千灵坡 摄影报道 本报讯 前晚11时许,一辆小轿车在三一大道金帆小区路段撞上一辆大货车并引发大火,经消防和交警部门的努力,大火被迅速扑灭,并及时恢复了交通。
前晚11时许,在三一大道四方坪金帆小区旁,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牌照为湘AA3707的小轿车撞倒马路中央的护栏后,又撞在一辆由西向东行使、牌号为赣C80431的大货车上。由于撞车的巨大冲力,导致大货车驾驶室受损,但驾驶人和乘客无大碍。而小轿车被撞得掉头180度,并引发大火。 11时3分,长沙市消防支队119报警中心接到报警,迅速调派特勤中队1台水罐车赶赴现场。消防官兵到达现场时,大火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消防官兵迅速展开攻势,顶着浓烟,冒着油箱可能爆炸的危险,经过5分钟的奋力扑救,将大火扑灭。 据货车司机周师傅介绍,当时他驾驶的货车正在正常行驶,突然一辆速度很快的小轿车撞到他的车上。他下车后发现小轿车的驾驶人已昏倒在驾驶室内,小车的引擎盖内已经蹿出了火苗。顾不得查看自己的车子被撞成了什么样子,周师傅立即把小车驾驶人从车中救出,并试图用小车内的灭火器灭火,但由于火势比较大,无法控制。幸亏消防队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才未造成更大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