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法律援助成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有效途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1:2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乌海12月16日消息(记者文伟 乌海台记者雷彩霞、李泽) 乌海市加快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使法律援助成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日前,乌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法律援助在行动,让贫弱者打得起官司”被评为2005年度内蒙古十大法制事件。 2005年4月的一天,一名叫王习贵的四川民工推开了乌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门,从而
2003年,不甘心的王习贵带着仅有的100元钱重返乌海讨要伤残赔偿金,但屡屡碰壁,陷入困境。万念俱灰的王习贵想到了法律援助,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了法律援助。2004年2月,乌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王习贵的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援助。在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艰辛工作和共同努力下,2005年3月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方赔偿王习贵7万元人民币。6年后,王习贵在乌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终于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讨回了公平和尊严,重新获得了生活的希望。 王习贵一案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法律援助的巨大作用在广大百姓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王习贵一案只是乌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众多的法律援助案件中的一个典型。自2000年11月,乌海市组建首家法律援助中心以来,目前已形成市、区、乡(镇、办、部门单位)三级援助工作网络,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构31个,五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2件,援助贫困群众700余人次,开展司法救助83件,9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800多人次,法律援助公证9000余件,涉及上万人次,减免公证费用近10万元。 乌海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快速发展,已使法律援助成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成为司法救济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成为构建和谐乌海的重要环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