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划分成关注热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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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2:45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将于22日举行。记者昨日从省人大法制委获悉,此次听证会的16名陈述人名单已确定,除从40多名报名者中挑选确定12名不同职业的陈述人外,还特邀了4名专家学者。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将从以下4个方面听取社会各界的声音:办法草案中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和赔偿的比例规定是否妥当;办法草案法律责任一章中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
从已经提交的书面观点来看,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成为陈述人关注的热点。陈述人胡森炎认为,草案中关于机动车至少承担51%以上责任的规定不合理。陈述人王京鹏建议,增加如下规定:在城市中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使用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并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因非机动车、行人违反法律法规,由机动车一方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负担20%~30%。陈述人刘江国进一步建议,应制定过错制度认定标准,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