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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母伙同男友逼16岁女儿接客卖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3:12 海口晚报

  海口晚报12月16日讯 (记者郑文强) 一位歹毒的女子逼自己尚未成年的女儿“卖处”,并和男朋友利用自己的女儿卖淫实施敲诈。这位江西籍女子阿君(化名)和湖北籍男子阿斌(化名)于12月13日被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据了解,嫌疑人阿君今年38岁,小学文化,原来在老家当农民,后来带着刚满16岁的女儿来到海口租住在龙舌坡附近,认识了与自己同龄的阿斌,长期保持暧昧关系。阿君和
阿斌觉得体力活太累又没有钱,竟然想到用阿君的未成年女儿小玲(化名)来赚钱。

  阿君先到大街上物色嫖客。今年11月25日晚,阿君介绍女儿小玲到面前坡村的某公寓陈某住处卖淫,得款2500元人民币。随后,阿君、阿斌又于11月26日早上7时30分许到该公寓敲诈勒索陈某2500元人民币。上午12时30分左右,派出所民警将敲诈得手逃跑至面前坡村银龙公寓楼下的犯罪嫌疑人阿君、阿斌抓获,当场缴获敲诈所得和介绍卖淫所得各2500元人民币以及作案工具不锈钢菜刀一把。

  据小玲介绍,11月25日晚,其母亲带其到某公寓楼介绍给嫖客陈某后,说好价钱是2500元人民币,另外再给她的母亲500元。小玲就留在陈某住处过夜并发生了性关系。阿斌表示,26日早上6点多,阿君和他一起到面前坡村的某公寓接她女儿小玲,阿君接过嫖资后对陈说数目不对,和陈发生争执。阿斌看到后便冲上去,推陈一把,然后从身上拿出菜刀,指着陈并威胁他说:“你是有钱人,做事不认账。我是穷光蛋一个,烂命一条,5000元一分不能少,否则我砍死你。”陈说他没有钱,阿斌便让陈把机票和身份证押给两人,再补给2500元才归还机票和身份证。

  今年12月12日,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向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犯罪嫌疑人阿君和阿斌,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同时公安机关对陈某给予治安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处罚;对阿君的女儿小玲给予治安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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