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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首用保障金为农民工发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0:47 哈尔滨日报

  哈报网讯(记者 陈程)昨天,张连革等20多名农民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领取了被拖欠5个多月的工资。这是今年哈尔滨市施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以来,第一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直接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发放工资的案例。

  据了解,今年是哈尔滨市施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第一年。这一制度的内容是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工程造价的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若在施工期间或工程竣工60日内发生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认定后,可直接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农民工发放拖欠工资;如果工程竣工60日内没有投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建设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本息一次性返还给施工单位。

  今年6月,张连革等20多人在黑龙江省飞宇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哈尔滨三达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中担任力工和瓦工。今年7月工程完工后,飞宇公司尚欠工人工资3万余元。张连革等人多次索要工资不成,遂投诉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劳动监察大队经调查确认,飞宇公司共拖欠农民工工资31475元,而哈尔滨三达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在工程开工时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98100元,于是决定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直接为农民工发放工资。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27亿元,涉及建设施工项目422个。由于这一制度的实施,今年农民工上访投诉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人士也提醒广大农民工,进城务工时一定要注意合同等书面材料的收集和保留,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时提供出有说服力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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