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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机主拒不还钱失主表示追查到底律师观点:受益机主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0:55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 王静

  昨日,本版报道了《老太交话费号码弄错 受益机主却拒绝还钱》一事,引起市民广泛关注,纷纷来电询问事情进展。记者多次联系受益机主,对方均拒绝对话。刘女士表示,她已知道该小灵通开户机主姓名,将继续追查下去。

  刘女士告诉记者,本想给邻居帮忙的于大娘现在又窝囊又上火,为此还急出了病。刘女士气愤地说:“我这样做不是为了这70元钱。如果这名女青年态度好点,话费交错了也就错了,但是她这种拒不返还的行为和生硬的态度真是太让人失望了。她一再说不还钱是因为自己没有错,还说让我爱咋办就咋办。可我觉得,这跟捡了别人的东西却不还给失主的行为一样,是不对的,人总不能因为70元钱就丢了人格吧。”据刘女士介绍,在电话里,这名女青年自称是某学校学生,并说该小灵通的开户机主为“乔?菖?菖”。可刘女士在交费大厅查询的结果却是,该小灵通的机主为“李?菖?菖”。

  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受益机主的电话,每次电话接通后马上就被挂断。记者又给对方发了多条短信,表明想就此事采访她,但对方一直没有回信。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首届十佳律师杨首芬,杨律师认为,这名受益机主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也就是说,受益机主应该把存错的话费还给于大娘,于大娘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70元钱。

  刘女士说,她将继续寻找这名受益机主,希望对方能够悔悟,退回这笔钱。她同时表示,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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