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公司与盗窃团伙合作 提供交通工具事后分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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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2:31 青岛新闻网 | |||||||||
一“搬家公司”老板竟被两名盗贼“忽悠”进盗窃团伙。昨日,崔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胶南警方依法逮捕。 25岁的崔某在胶南市开了一家“搬家公司”。10月25日下午,两名盗贼经朋友介绍来到崔某的公司,提出要与崔某搞“合作”,用崔某“搬家公司”的交通工具出去盗窃。此时,崔某正在因没生意而焦急,当即答应了两名盗贼的“合作”要求,当晚崔某就带两名盗
11月15日,胶南警方将崔某抓获。目前,胶南警方正全力缉捕潜逃的另外两名盗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