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首批公职律师获颁执业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4:45 深圳特区报

  首批公职律师获颁执业证

  执业范围仅限单位内部法律事务,不得从事社会有偿法律服务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晓马)昨天下午,13名在政府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从市司法局局长李英才手中接过了执业证书,成为深圳首批在政府部门和企业内部
从事专职法律工作的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这标志着我市律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律师制度日臻完善。

  据了解,设立公职、公司律师是国际上通行的一项律师制度。深圳作为我国公职、公司律师的试点城市之一,从2003年开始启动这一工作。经过层层严格审核及省司法厅核准,市审计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10名从事法律工作的公务员获准成为公职律师,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法律部门的3名员工获准成为公司律师。

  据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刘潼修介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与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都受《律师法》规范,两者区别在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只能从事本单位内部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社会有偿法律服务。他同时表示,我市的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具体管理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为做好这一工作,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

  刚刚拿到公职律师执业证书的市知识产权局法务处处长蓝航伶高兴地向记者表示:“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是深圳律师业与国际接轨所迈出的重要一步,通过设立公职律师,将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对推进深圳依法治市进程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