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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停产矿井年底前验收不合格 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5:5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实习生 李星霖)记者12月16日从省安全生产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有关会议精神,为保证我省煤矿的安全生产,坚决刹住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省安委会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明确指出所有停产整顿矿井,必须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验收不合格的要依法关闭。

  通知要求我省所有煤矿要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落实整改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作业范围,明确整改责任人。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严惩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各市对已公布的停产整顿矿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监督人员盯守,监督煤矿整改,发现停而不整、假整顿真生产等非法行为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列入关闭名单的煤矿实行监督检查,防止这些煤矿关闭之前非法突击生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案件,必须立即进行查证,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各地对纳入资源整合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矿井,必须先关闭。凡是建设项目未经核准(审批)、未履行相关安全审批手续、擅自施工或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以及非法采煤的,要坚决整顿或关闭。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借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之名继续生产,试图逃避停产整顿的,要立即依法关闭。一律暂停核准审批新的技术改造和改扩建项目。

  继续抓好瓦斯集中整治,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的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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