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特病者下月起体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6:4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邢世伟肖鸣镝)从明年1月1日起,沈阳市内享受城市医疗保险并患有特殊病种的市民可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劳动局获悉,本次参与体检的特病人员为患有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高血压(Ⅲ期)、冠心病(陈旧心肌梗塞)、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的参保人员。
从明年1月1日起,初检人员可以在每月20日前手持就医手册、IC卡、本人近2年病历资料、1寸近期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到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第四医院、沈阳市第五医院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4家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