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门面房涉嫌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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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9:11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一对夫妻开饭店亏了本,不去想着怎么挣钱还债,竟然在自己租来的门面房上动起了歪脑筋。 年近四十的王小明以月租金2000余元的价格盘下了一家小饭店。不想,饭店严重亏损。不甘心的王小明不想就此白白损失,竟想到了将门面房转租。
随后,王小明利用街头的小广告,为自己办了张名叫“陈林”的假身份证、一份假的和门面房产权单位的租赁合同,和一些假的交纳房租的收据。然后便在报纸上刊登门面房招租广告。 不久,王小明因东窗事发被抓获归案。日前,王小明因涉嫌诈骗罪被栖霞检方批准逮捕。(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梁建恕陈凤岚) (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