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掉的欠款为何“销声匿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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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10:11 解放日报 | |||||||||
王先生将欠款还给黄先生后,收下黄先生出具的收据。未料,黄先生又起诉向他追偿这笔钱款,并证实这份收据是假的。 市二中院查清事实真相,日前终审判决对黄先生的诉请不予支持,并当庭对其恶意诉讼行为进行训诫。
合伙不成欠下4.6万元 2001年下半年起,王先生和黄先生合伙经营一家浴室。黄交给王8万元押金。 一星期后,他俩散伙,黄先生为此告了王先生一状。在法官主持下,两人达成调解协议:黄先生退出经营,王先生先还他4万元,在当年年底之前再将剩余的4万元连同利息等共计4.6万元一起还清。 还款收据竟是假的 2003年6月,黄先生将一纸诉状递进法院,要求王先生偿还早就应该还清的4.6万元。 王先生拿出当初黄先生亲手交给他的收据,当庭向法官陈述:2002年4月,他已将4.6万元划进黄的账户,黄还当场出具了收据。对此,黄先生却一概否认。 法院委托专门机构对这份收据作了笔迹鉴定,结果确如黄先生所说,收据并非出于他的手笔。法院要求银行提供相关业务资料,也不见4.6万元划进划出的记录。一审法院据此判决王先生偿还黄先生4.6万元。 状告银行证明还款 二审期间,王先生感到确实无法提供还款证据,再打官司必输无疑,于是撤回上诉。他仔细回想在银行划账的经过后,认为黄先生有诈骗犯罪嫌疑,遂向警方报案。 警方经过一番侦查,终于水落石出:当天,王先生账户内取出4万元后,黄的账户内又存进了4万元。原来,王先生从自己存款中划出4万元直接存进黄的账户,另有6000元应黄的要求以现金交付。黄先生趁王先生不注意,将一张事先找人代写的收据交给王先生。 随后,王先生又状告银行没有把他的4万元钱存进黄先生的账户。法院查明银行已完成这笔业务,判决对王先生的诉请不予支持。王先生以此证明自己的还款事实。 凭着这一新证据,王先生向市二中院申请再审。而在公安机关,黄先生也承认王先生的4.6万元已经还清。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黄先生涉嫌诈骗立案侦查。 本报通讯员 潘巳申 本报记者 陆一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