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参与乌鲁木齐市民办教育事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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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23:09 乌鲁木齐晚报 | |||||||||
(乌鲁木齐晚报) 个人可以参与乌鲁木齐市民办教育事业吗?12月13日召开的乌鲁木齐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给出了肯定的答案。首府乌鲁木齐鼓励和支持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积极参与民办教育事业。
在乌鲁木齐市市长雪克莱提·扎克尔的主持下,本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乌鲁木齐市发展民办教育若干规定》。会议认为,这有利于促进乌鲁木齐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会议同时决定,把民办教育纳入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办学校的发展。 此外,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乌鲁木齐市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办法》。会议认为,制定该办法对于加强乌鲁木齐市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保护林业和园林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合理分工,共同做好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工作。副市长王新华、白桦、刘志勇、张鸿及市政府秘书长魏毅、市长助理刘传祥等参加了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