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浙江出租拒载罚款三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0:02 新晚报

  据新华社电 从明年1月1日起,在浙江省内,如果出租车司机有拒载等行为,乘客只要记住出租车的车牌号,便可向主管部门投诉,拒载的出租车司机会被处以最高3000元的罚款。

  新修订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出租车驾驶人员不按照里程计价表显示的金额收取运费(与乘客另有约定的除外)或者有拒绝载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强
行拼载乘客等行为的,相关管理部门可以没收出租车驾驶人员非法所得,并可对其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