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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超市购物被砸休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1:31 新京报

  购物车从电梯滑下将其撞伤,法院判决超市赔两万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4岁男童小芮随母亲在超市购物时,被突然从电梯滑下的购物车砸伤,当场休克。小芮将超市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费用近4万元。记者昨日从丰台法院获知,法院一审判决超市赔偿小芮各项损失2万余元。

  小芮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11月23日,自己跟随母亲在中贸联万客隆商业有限公司的洋桥超市(以下简称万客隆)购物,北京市团河劳教所的两名采购人员未能拉住购物车,使自己被滑下的购物车砸伤,当场休克。小芮母亲许女士也因焦虑导致身体抽筋。母子二人被送至附近的康复中心急救,小芮随后又被转至北京儿童医院治疗,超市支付了部分医疗费。

  小芮及其家属认为,消费者在超市购物,超市应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而劳教所的工作人员导致购物车下滑,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小芮向两被告索赔医疗、交通、营养等各项费用共计3.9万余元。

  万客隆超市承认小芮在洋桥超市被购物车所撞事实,但认为小芮是因团河劳教所的工作人员所推购物车撞伤,与超市没有直接关系。超市表示,工作人员已尽到提醒义务,并同时在超市内贴有购物车使用说明。

  团河劳教所代理人称,万客隆有义务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而且无论是购物车上还是在超市里,都未作出任何关于购物车使用的提示和说明,也无超市人员提醒。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应承担获得利益同时带来的风险,对进入经营场所消费的消费者有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万客隆公司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原告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全部责任,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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