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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存物”遭遇法律盲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1:51 深圳商报

  物品存入免费储物柜不翼而飞,顾客说该商家赔,商家称“密码在你手里东西丢了自己负责”

  “免费存物”遭遇法律盲区

  深圳商报记者郑健阳江晓蚕王叶林

  【本报讯】当你手提物品想逛商场时,服务人员会礼貌地让你把物品“存放在储物柜中”。但“免费存放”后,有人却发现自己的物品不翼而飞。东西丢了,该谁来赔?顾客认为当然是该商家赔钱,商家却认为赔钱并无法律依据。律师也认为,“免费存物”一旦遇到物品丢失,是一宗难断的官司。

  一包碟片存入超市密码柜不翼而飞

  今年11月底,“唱片发烧友”张先生从好友处拿了一包唱片碟,随后就到景田某超市购物。到超市门口,超市的工作人员有礼貌地提醒他,超市也有销售唱片,最好还是把手中的唱片存放。张先生于是随着工作人员,将这一包唱片寄存在商场的密码免费储物柜中。存放好唱片,张先生小心翼翼地把密码纸条放进了大衣里面的口袋。逛完超市后,张先生立即到寄存柜拿自己的唱片。想不到,用密码打开寄存柜后,自己存放的唱片已不翼而飞了。

  张先生找到超市客服部,工作人员回复说,超市的寄存柜属于超市的免费服务,密码纸都是由顾客自己保管,超市不负责任。张先生不服气,这些唱片对于“发烧友”来说是很珍贵的,超市又不准带进去,现在丢了就以“贵重物品自行保管”来推脱,那自己的东西还可以存放在哪?

  杜小姐也来电反映,上周日,她到华侨城附近的某旅游场所游玩,很喜欢其中的一个较为惊险的游乐项目。游戏快开始了,工作人员提醒游客,请将随身物品进行存放。杜小姐随手把手机塞进背包,然后把背包放到旁边推拉开放式的免费寄存柜中。

  大约两分多钟后,游戏归来的杜小姐从储物柜中拿了自己的背包,却发现袋子里的手机不见了。而现场工作人员催促杜小姐赶紧离开现场。“我在找我的手机!”“你要找手机去外面找!”杜小姐一下子来气了,质问工作人员为何手机在储物柜中会不见了。可是工作人员说,他们只是给游客提供存放东西的地方,没有监管责任。

  杜小姐认为该旅游场所在寄存管理上存在漏洞。当时寄存柜旁边站了3个工作人员,自己的东西为什么会丢?尤其让杜小姐生气的是,游乐项目是旅游场所设置的,她遵守他们的规定,可是出现了问题,他们却推脱掉所有的责任,这让游客很难理解。

  商家称免费存包不应赔偿

  昨日,记者采访了张先生投诉的景田某超市和杜小姐投诉的某游乐场的负责人。他们认为,“免费寄存”并没有收费,是商场和游乐场为顾客提供的免费服务,免费服务怎么能负赔偿的责任呢?另外,即使商场或游乐场所想要负责,但是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顾客的确丢了东西呢?如果有顾客在别处掉的东西,然后跑来说是在寄存柜中丢失,那又怎么办?

  但他们表示,随着这种“丢失事件”的增多,他们会不断吸取教训,今后加强管理,譬如安装闭路电视,但是这无疑会增加经营成本。

  律师认为,失物赔偿数额很难断定

  商场是否因为免费提供寄存柜就可以不负赔偿责任?记者采访了深圳君逸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陈律师认为,虽然商家提供的寄存服务是免费的,但不能因为免费就免掉责任,根据消费者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一旦接受了商场或游乐场所或其他服务行业的服务,商家就有责任和义务保障顾客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必须提供一个安全的地方让顾客存放物品。如果顾客在存储柜中丢失了物品,就有权利追究商家管理上的漏洞,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律师认为,这种官司确实难断。在实际操作中,顾客如果要求商家“丢多少,赔多少”,则必须自己取证证明存放的物品类型以及价值,但法律只是明确了商家的赔偿责任,却没有说明赔偿的数额,所以赔偿多少很难界定。一般来说,出现这种纠纷,都是双方在庭外调解解决。

  这样的纠纷将来还会有,到底如何解决?法律界人士呼吁,希望能够出台相关的法规对商家和消费者进行约束和管理,让消费者和商家的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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