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退休人员办医保必须开生存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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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3:0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广西北海市最近发生了一件荒唐事:社保基金经办中心规定,凡是要办医保的退休人员,都必须到公安机关开《生存证明》。一位退休干部气愤地说,这种做法是对老年人的极不尊重,严重伤害了当事人的心理。 社保机构做出这样的规定,也许有自己的理由,如社保点多面广,人手有限,无法及时掌握退休人员生老病死的状况,甚至出现一些死者家属隐瞒事实冒名享受医保的现象。
一个人是否健在,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以及退休人员曾工作过的单位等,都可以并且有义务提供真实情况,供社保机构核实。这需要社保机构主动去做工作,而不是像北海市社保机构这样,自己的工作人员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让需要办理医保手续的人自己去公安机关开具《生存证明》。这种“衙门”做法,不仅伤害当事人的感情,而且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何况,如果以为凭《生存证明》便能堵住医保漏洞,那实在是天真的幻想。 发生在北海市医保工作中的这件事也许是个孤案,但它折射出的基层工作作风问题却相当典型。一些地方、一些职能部门定规矩、做工作只顾自己方便,缺乏群众观念、以人为本意识,结果给群众添了许多麻烦,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影响了社会发展。要求退休人员开《生存证明》的社保基金经办中心,是一个服务性质的事业机构,居然沾染上这么严重的“衙门”习气,说明官僚主义作风危害深重,仍然需要穷追猛打。 北海市的这份通知,由于退休人员的反感和抵触,很快就收回了成命,但这件事的教训值得各地各部门记取。“以人为本”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政府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去。为此,需要强化对转变政府职能重要性的认识,加快推进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