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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伤前女友 妹妹为救姐被逼献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5:21 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文创) 姐姐被已婚的前男友骚扰打伤,流血不止,但不被允许上医院。妹妹为了能够让姐姐尽快得到救治,答应了姐姐前男友的羞辱条件: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渝北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

  姐姐结交新男友惹祸

  龙溪镇男子韩某与女子王某曾经谈过一段时间恋爱,但自从韩某结婚后,王某就果断终止了这段感情。这让已婚的韩某倒觉不“爽”,韩很想做到“家中红旗不倒,外边彩旗飘飘”,他依然对王某“扭倒费”,并不时光顾其“住处”,而王某则一再忍让。

  今年7月13日凌晨4时许,喝得醉醺醺的韩某来到龙溪镇武陵路王某的租赁房内,发现屋内有一男子,一问才晓得是王某新交的男友。他与王某发生争吵,并要王某的男友滚。韩气急败坏,抓起一个

葡萄酒瓶砸向王某。王鼻梁、左耳被玻璃渣划伤流血不止。王的男友见此情景,只好走了。

  送姐包扎后兑现“承诺”

  王某吓得不轻,想去

医院,但韩不准她出门半步。王某的妹妹青青(化名)见姐姐惨状,请求韩送姐姐到医院去。韩竟提出:王必须把身上所有衣服脱光才准去医院,但王坚决拒绝。

  这时,韩色迷迷地盯着青青,威胁她与其发生性关系,否则就不送她姐姐去医院。青青迫于韩的淫威,与韩口头达成协议:韩先送姐姐去医院包扎后,再与他发生性关系。

  韩某、青青陪王某到医院做完手术后,韩强行将青青从医院带回王某的租赁屋,要青青兑现承诺。青青因害怕韩再次对姐姐施暴,迫于无奈只好屈从,韩某还让王在一旁观看,但王没进去屋,只能焦躁不安地在卧室外徘徊,不知如何是好。

  合租室友支持报警

  恰此时,与王某合租的许某与女友一道回家。王看到了救星问:韩正在卧室强奸她妹妹,该怎么办?许敲门,韩光着上身开了门,青青则上身赤裸坐在床边。得到许某的支持,王某报警。半小时后,民警赶来将韩捉获。

  渝北区法院审理认为,韩采取不准受伤者治伤的手段,迫使青青与其发生性行为,虽没采取暴力手段,但从精神上违背了妇女意志,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于是判处韩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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