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带驾照开车最高罚两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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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6:00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主任记者叶枫报道 已经运行7年的《沈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日废止。专家评价说,交通问题统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处理后,将会增加交通的安全性,尤其是行人的安全。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发布了公告。此前,沈阳市人大在9月28日的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通过废止《条例》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在11月25日批准。
《条例》废止后,沈阳市关于交通处罚将依据《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沈阳市的交通处罚不会再出现标准不一的混乱局面。 有哪些变化 处罚更严:忘带驾驶证开车最高罚2000元 “《交通安全法》比《沈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更加严厉、处罚内容更加细致、处罚方式更加全面。”这是辽宁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牛睿的评价。他认为,实施新法填补了道路概念空白,能够促使人们遵守交通规章。 处罚更加严厉的条款如:忘带驾驶证开车,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司机要交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而在此前,通常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条例》对行人违章是5元罚款或者警告,《交通安全法》则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内容更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分四种 内容更加细致如: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条例》规定处200元罚款,而《交通安全法》则分为饮酒后驾车、驾驶营运车辆和醉酒后驾车、驾驶营运车辆等四种处罚,最高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的驾驶证。 《交通安全法》处罚方式在《条例》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三种方式基础上增加了拘留。程序方面,原来出现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后,必须经过行政调节才能起诉到法院。现在在认定责任后,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节也可以直接起诉。牛睿说,这样能保证事故认定不“暗箱操作”。 填补空白:非公共道路出现交通事故有法可依
《交通安全法》填补了道路概念的空白,而以前在单位等非公共道路出现交通事故无法可依。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更加明确了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和行人的责任。例如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为何废止 因为《条例》与国家上位法相抵触
与国家上位法的抵触是废止《条例》的原因。沈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废止《条例》的解释是:去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这两部上位法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做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基本包含了《条例》这一法规的内容,并且《条例》与新法律有些规定不相符,个别条款与之相抵触。 沈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条例》1998年7月起实施以来,在整顿我市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管理处罚行为上,曾经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