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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轮奸打工妹后逼其卖淫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7: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毛琴记者辜英智)为了开设色情场所,绵阳市夏军等人以洗脚房需招收足浴和保健按摩服务员为由,将在绵打工的邓某某、何某骗至租房实施奸淫并要求其卖淫。16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一审以强迫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夏军、朱敏、江雪英、邱继龙14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6月初,夏军等人共谋开设色情场所。江雪英以自己在上马东街开办洗脚房需招收足浴
和保健按摩服务人员为由,将邓某某、何某骗至租房。次日,两人不同意卖淫,夏军、朱敏、邱继龙对邓某某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方式,当晚对其实施了奸淫行为。第三日下午,夏军、邱继龙又强行与何某发生关系。当日下午,邓某某趁夏军等人不备逃离,而何某被其父母带走。

  7月5日,夏军、江雪英、朱敏在绵阳城区一迪吧见到邓某某、何某,以要她们帮忙找人为由,又将两人骗至租房内。为控制两人自由,夏军等人当晚强行要两人各写了5万元的借条。凌晨,夏军、朱敏又强行与邓某某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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