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轮奸打工妹后逼其卖淫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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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7: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毛琴记者辜英智)为了开设色情场所,绵阳市夏军等人以洗脚房需招收足浴和保健按摩服务员为由,将在绵打工的邓某某、何某骗至租房实施奸淫并要求其卖淫。16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一审以强迫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夏军、朱敏、江雪英、邱继龙14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6月初,夏军等人共谋开设色情场所。江雪英以自己在上马东街开办洗脚房需招收足浴
7月5日,夏军、江雪英、朱敏在绵阳城区一迪吧见到邓某某、何某,以要她们帮忙找人为由,又将两人骗至租房内。为控制两人自由,夏军等人当晚强行要两人各写了5万元的借条。凌晨,夏军、朱敏又强行与邓某某发生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