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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讨薪遭大板伺候 律师:口头协议也可作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9:36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中午,来自高淳的30多岁民工李荣福经历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场面,他与记者一起来到了牛首山农庄二期工程工地,向工地老板丁某讨要工钱,不料丁某不仅骂李荣福“滚出去”,还捡起工地上的一块木板,抡起来就打到了李荣福身上。

  民工:干了两个月,工钱无着落

  据李荣福称,今年10月,他与一名包工头签了盖房、建围墙等施工协议,李荣福先后组织了10多个民工进场施工。根据协议,工程合同价为15200元.包工头应付给李荣福等人每月每人生活费600元,工程完工后付80%工程款,剩余20%年底付清。李荣福等工人提前一个月完成工程量,但包工头并没有按照协议支付工钱,“他根本没有按月给我们生活费,到现在为止,我只拿了几千块钱。”最近,包工头突然不见了,李荣福等人慌了神,但工地老板丁某对此表示不负责。

  李荣福称,不仅如此,工地老板丁某让民工们铺马路、盖亭子、贴瓷砖、栽树等,但双方在这些工程上都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只有口头协议,这部分工程的工钱共2万多元。

  李荣福表示,12月16日上午,工地老板丁某要求民工们离开,但因为民工们没有拿到工钱,不肯走,丁某竟叫人将民工们的衣物拿出来,民工只好先离开工地。

  老板:“你给我滚出去”

  昨天中午12点多,记者与李荣福一起来到牛首山水库附近的工地,在工地上一处院子门口,趴着3条大狼狗,李荣福不敢靠前。

  记者与李荣福一起绕过门口,来到了工地上靠近水库边的一排房子,李荣福指着房子与围墙告诉记者,这些工程全是他们盖的,另外脚下的水泥路也是他们浇筑的。

  就在这时,远远看到3名男子气势汹汹地赶过来,李荣福面露惊慌之色:“最前面的就是丁老板。”话音刚落,那名丁老板已经捡起了工地上一块约1米长、10厘米宽的木板,指着李荣福叫道:“你给我滚出去!”说着,手中的木板挥到了李荣福的背部,李荣福赶紧躲闪,但丁某一个巴掌又打到了李荣福的左下巴,与丁某一起赶来的另外2名男子将李荣福向外推,记者拉住了丁某,并亮明身份,但丁某嘴里仍然骂骂咧咧。

  在记者的提议下,丁某与李荣福走进工地院子里的一间办公室。丁某说:“我现在不欠他一分钱。”记者表示既然已付给李荣福工钱,手中有无收条时,丁某称:“打什么条子?我是个体户,我给他钱,还要什么条子?”

  记者问丁某,李荣福等人所做的工程工钱总额是多少时,丁某没有回答。记者问丁某有没有具体账目,丁某表示有,但当记者提出看一下账目时,丁某竟表示:“我不想给你看!”

  在办公室,丁某不仅一口咬定自己不欠工人工钱,还对李荣福表示:“你还欠我几千块钱呢,到时我让人找你,你一分钱也别想少掏!”李荣福告诉记者,自己的确打过几张借条,金额共6000多元,但这些钱是预支给工人的工钱,不是借条。丁某一再表示没什么好谈的,“你最好打官司,要是你赢了,我给你几倍的工钱。”

  律师:无书面协议也可以维权

  走出丁某的工地,李荣福一脸茫然,“除了与包工头签有合同,我和丁某并没有签合同,现在他不认账,我也不知道该找谁。”李荣福告诉记者,由于民工们已经被丁某赶出了工地,根本没地方安身,“我现在跟别人借了300块钱,在江东门那里租了一间房子,八九个人住在一起,连吃饭都成问题。”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钱苏平律师表示,李荣福与包工头所签协议涉及的工钱,李荣福应向包工头讨要,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但就与工地老板丁某的口头协议来说,只要事实存在,就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维护劳动者的利益。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的姜志明律师告诉记者,民工们必须能够证明他们做了哪些工程,才能有效追回自己的工钱。另外,虽然工地老板手上有借条,但一张借条是不能完全证明双方之间是借贷关系,在这方面李荣福必须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他打借条拿到的钱是用来预支工钱的,而不是借款,另外在法律上,法院会根据调查情况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判决。姜律师明确表示,有一点不可否认,不管双方经济纠纷如何,老板打民工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对此民工可向警方提供有关情况,为自己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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