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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员执法误伤路人赔偿6000元民警21次协调感动当事人城管员执法误伤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9:40 云南日报

  被误伤的老人名叫李永珍,今年58岁,家住昆明市江岸小区。8月14日,五华区莲华办事处城管工作人员在盈江路农贸市场门口依法清理占道经营摊点时,协管员遭到几名小摊贩的围攻殴打,其间,一名城管协管员在争执中不慎误伤到旁边来不及躲让的李永珍。

  经医院诊断,李永珍系腰椎间盘膨出。事后,李永珍要求莲华办事处承担责任,给予赔偿。但因当时场面十分混乱,当事人一方的协管员不能确定是否伤到李永珍,所以办事
处城管科也无法认定责任,故而拒绝赔偿。多次要求解决治疗费

  事后,李永珍老人一家多次到莲华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办事处一次性解决治疗费用,并三番五次到五华区委、区政府反映。11月,五华区委、区政府将信访件转到莲华办事处,要求办事处妥善处理此事。

  马村派出所在办事处的要求下,受理此事并立即展开调查。但是由于事隔3个多月,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事实难以认定。面对此情况,教导员聂天杰和经办民警熊烛对“李受伤是否为城管人员所为”一事伤透了脑筋。于是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想方设法查找旁证,详细了解当时情况,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由于多次反映无果,李永珍老人拒绝与办事处工作人员见面协调,因此共同协商解决一时陷入僵局。21次协调感动当事人

  但是,一心想着要努力使双方达成谅解的办案民警对李永珍老人说:“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你的问题,争取让你满意。”

  办案民警不放弃、不畏难,往来奔波于双方之间,转达双方意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协调双方关系,足足在两者之间辗转了21次。并组织经办民警开展艰苦细致的取证工作,用事实来说话。通过多方努力,莲华办事处城管科确认了误伤李永珍一事,同意一次性补助医疗费6000元,双方握手言和。事情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在整个事情处理过程中,李永珍老人被办案民警的精神所感动,为了表达感激之情,近日,老人将一面书写着“实事求是,立警为公;不畏权势,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马村派出所政委徐晓亚手中,并激动地说:“我的事终于有了说法,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民警真正为民做主。”记者手记

  4个月前,昆明市五华区莲华办事处城管人员在清理占道经营摊点时,与小摊贩发生争执,城管人员遭到几名小摊贩围攻殴打,一名协管员不慎误伤旁边来不及躲让的老人李永珍,造成老人腰椎受伤。为了讨个说法,老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记者昨日获悉,经五华公安分局马村派出所民警的21次调解,老人终于得到了6000元的医疗补偿费。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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