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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啊 你在哪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0:23 法制早报

  夫妻间发生矛盾,儿子被丈夫带走藏匿,妻子杨海容在将近一年半的时间里,无法见到自己的儿子,便开始了寻找儿 子的痛苦之旅。孤独中杨海容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

  □本报记者张有义李亮张娜

  □本版摄影苏亚鹏

  □专题策划本报新闻部

  千里寻子无果,母亲杨海容已经习惯了这样一个动作,她伸手想抓住什么,但收紧的拳头只能空空地合住。因为拳头 里只有一种想象中的亲情。

  寒风来临的前夜,杨海容来到北京,她衣着单薄,神情沮丧。

  11月30日下午,很多专家聚集在一起,为杨海容“千里寻子”事件进行“会诊”。杨海容破例笑了一次,她被专 家们感动了,这个笑对于她来说可能是近一年多来所没有的。

  杨海容用颤抖的声音开始讲述她的“寻子”经历。面对专家,谈到爱子,她神经质地做了这样一个动作:她伸出手, 想抓住什么,但收紧的拳头只能空空地合住。因为拳头里只有一种想象中的亲情。

  曾经美满的家庭

  青梅竹马,事业相投,1996年杨海容和王朋(化名)步入婚姻的殿堂。

  因为原来两人都是从事外贸工作,一商量,干脆都辞职,自己创业。创业是一个艰苦的过程,但这也深深地奠定了他 们的感情基础。

  杨海容生性胆小,尤其深夜自己独自在家的时候。而王朋则尽量减少应酬,即使出差在外,也会每天打回几个电话, 甚至急匆匆地赶回家。

  在事业上,从无到有,他们掘得了第一桶金。由于外贸生意渐趋稳定,清闲时间较多,二人又重新找了工作,同时经 营着自己的事业。在杨海容眼里,日子过得满足幸福。

  因为学业原因,定居厦门一年之后,他们搬回了老家安徽蚌埠。在杨海容就读当地财贸学院研究生期间,她幸福地发 现自己怀孕了。快乐地等待小生命降生,成了她的唯一企盼。

  面对丈夫的两次外遇

  1999年9月,杨海容生下了一个健康漂亮的男孩。因为王朋是独生子,见是男孩,又那么漂亮可爱,婆家自然很 高兴。正在外地的王朋也从上海赶了回来。

  据杨海容回忆,1999年12月,王朋突然提出要回厦门一次,让杨海容把厦门的存折都给他,他好把钱汇回蚌埠 。没有多想,杨海容就将原先厦门的存折全都给了王朋。可杨海容的生活就这样一步步发生起变化。

  孩子一岁多断奶后,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杨海容接到了一个上海女人的电话,对方告诉杨海容,她和王 朋的关系已经亲密地超出了杨海容能想象的程度,并发来传真说和王朋有过孩子,听到如此消息,不亚于晴天霹雳。

  发生了这件事后,王朋痛哭流涕,主动给杨海容写下了保证书。在双方老人劝和下,杨海容原谅了丈夫,希望他痛改 前非,好好珍惜这个家庭。

  在此之后,王朋借故工作原因,长期去了青岛。

  丈夫一连几个月不归,杨海容放不下心,特地请了假去青岛看望王朋。没想到的是,看到的是王朋正在医院尽心尽力 地伺候一个得了妇科病的女人,这个女人是王朋所在公司新招聘的一个职员。

  为了摆脱尴尬的局面,王朋开车带着海容回到了老家。可是,就在杨海容去上班,杨海容父母回老家的一天,王朋收 拾了自己所有的衣物,一去不返,手机关机。

  儿子被父带走

  母亲千里寻子

  2004年6月23日,杨海容的父亲突然打来电话,用颤抖的声音告诉她:“孩子被王朋和他母亲接走了!”

  杨海容当天晚上赶到公公、婆婆住处询问孩子和王朋的下落,但两位老人没有回答任何问题。

  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杨海容,就在公公、婆婆门口撕心裂肺哭喊着儿子的名字。后来,当地警察出面协调,限令杨海 容的公公三天内交出孩子。

  三天后,杨海容并没有见到自己的孩子。

  走投无路的杨海容向各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她到南京江东派出所报了案,可民警表示,因为是孩子的父亲接走的孩子 ,不能作为案件出警。她又找到南京市妇联和江苏省妇联反映情况,妇联负责人也表示同情和理解,但解释说父亲带走自己的 亲生孩子并未触犯法律,无法帮助杨海容解决问题。

  在孩子失踪后半个月,杨海容接到了南京鼓楼法院发来的王朋起诉离婚的传票。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王朋撤诉了。 就在这一连串的事情发生后,杨海容的老父亲病倒了,被确诊是癌症晚期。老父亲在弥留之际吃力地嘱咐杨海容要好好的活下 去。杨海容说,父亲因为惦记外孙,去世都未能合眼。

  料理完父亲的丧事,杨海容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说:无法起诉,因为父亲带走孩子并没有触犯法律,再者因为没 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没有明确法律上的归属,王朋现在依然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带走孩子是他的权利,不给母亲看孩子只 是道义上的问题,并没有违反法律,也就是说这是法律的空白点,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在到处求告无门的情况下,杨海容辞去了工作,耗尽积蓄,奔走于全国各地,在孩子可能出现的南京、上海、蚌埠、 合肥、宿州、青岛、德州、北京、广州等地寻找孩子,每到一处都在大街小巷贴上寻找儿子的寻人启示。

  2005年12月1日,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免费为杨海容的案子代理。12月12日,远在广东的杨海容委 托母亲将起诉离婚的诉状递交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法院已经受理。“我要先走出与王朋离婚这第一步。”杨海容在电话里告 诉记者。

  (注:以上内容根据杨海容本人口述整理。)

  -案例解读 -

  还有多少“杨海容”

  “婚内寻子”

  成为一种现象

  每年有多少类似杨海容案的纠纷呢?记者在询问了众多相关机构后,没有得到一个准确的数字。有专家称,这样的案 件虽然没有一个具体的统计,但这已经成为亲子关系领域内值得重视的现象。

  下面所列案例与杨海容的寻子事件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因为亲子权利,包括探望权和 抚养权受到剥夺的情况,我国目前无法可依;虽然《婚姻法》、《妇女法》都有明确规定,父母对孩子有平等的监护权,但是 仅起诉要求实现监护权而不离婚,法院不给立案。

  这些案件当事人,即使在离婚后,虽然我国婚姻法对探望权的规定很明确,但是真正碰到不让探望的实际问题,很大 程度上讲,无法实际操作。一是找不到对方和孩子的地址;二是找到地址找不到人,藏起来或躲起来;三是找到人和孩子也无 法强制执行人身。

  案例一:

  “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梦见我女儿!”远在广东海丰的刘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但三年了,我一次都没有在现实中见 到过孩子。”

  本来他和妻子感情很好,但是因为岳母横加干涉,他们不得不分居。

  双方分居后,刘生每月给女儿寄300元生活费,但直到今天他也没有见到自己的女儿。刘生曾经向法院起诉岳母, 但案子根本就没有立上。

  案例二:

  北京某医院副院长和妻子正在离婚,由于工作忙无法照顾孩子,将孩子放在河北孩子的奶奶处,不让其母亲探望已2 年,其母亲每次去河北,奶奶就带着孩子不知去向。母亲因无工作,估计不能得到抚养权,将来的探望也是未知数。

  案例三:

  北京男和天津女双方正在法院离婚,由于男方在北京工作,且经常出差,男方要求提前1-2天联系去探望孩子,但 是女方要求固定在星期天,男女双方对探望时间无法确定,不让探望。现在的情况是女方将孩子带到国外2年,男方一直未见 过孩子。

  《法制早报》致孩子父亲的一封公开信

  王朋先生:

  您好!

  我们报社通过各种努力,仍然无法与您取得联系,这是一种遗憾,所以我们只能以这封公开信的方式和您交流。

  倾听了您妻子杨海容的哭诉,我们发现,她在希望孩子回到她身边的同时,仍然希望您能回心转意。她在全国各地苦 苦寻找孩子的时候,不是也在寻找机会和您见面吗?

  您应该给她这样一个机会,其实这也是给您自己,更是给孩子一次享受完整人生的机会。

  杨海容说,你们共同创业时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她深夜独自在家的时候,身在外地的你不是心急火燎地往家赶吗? 你再想想,有没有这样的情景:你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后,发现她已经为你端上了热气腾腾的米饭,炒好了你爱吃的菜肴,饭 后,她又为你放好了热水,并嘱咐你洗去一天的疲劳呢?

  不用猜测,您本人以及孩子的爷爷、奶奶都视孩子为掌上明珠。但事情换位思考的话,当孩子突然离开你们身边,是 不是您也会像杨海容那样有一种割肉剜心的痛楚呢?

  当您体会到那种割肉剜心的痛楚时,当您想到夫妻恩爱、艰难创业的往事时,我们希望您体谅您的妻子。

  最后,祝愿你们能够和好如初,给你们自己,更是给孩子一个完整的亲情和完整的性格,使原来没有缺陷的家庭,在 经历这次磨炼之后更加完美!

  《法制早报》编辑部   

  200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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