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百老人持猎枪打死邻居潜逃10年终获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2:58 大连日报 | |||||||||
原是隔门邻居,因为生活琐事大打出手,并持猎枪将对方打死,畏罪潜逃10余年后终被抓获归案。昨天,记者获悉,家住瓦房店复州城64岁的于德全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家住瓦房店市复州城镇某村的于德全与本村村民高某是隔门邻居。两家关系还算不错,1986年的一天,因为于德全割了高某家的柳树条,高某便找到于德全“理论”,继而发生
1994年1月4日,因冬天农闲无事,于德全便拿出自家的单筒猎枪到山上打猎。当他路过高某家屋后的果园时,看见高某正在用铁锹干活,于德全便走了过去,因以前的矛盾二人再次发生争执,于德全就在近距离用随身携带的猎枪朝高某的头面部开了一枪,时年46岁的高某应声倒地。后急送医院抢救,最终因颅脑损伤死亡。 于德全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提着猎枪连家也没敢回便仓皇潜逃。由于身上没带钱,于德全便在逃亡的路途中将猎枪卖了800元钱。 在畏罪潜逃的10余年的时间里,于德全惶惶不可终日地先后到过哈尔滨、齐齐哈尔、牙克石和厦门等地。2004年10月18日,被警方抓获。 于德全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于德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某等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抢救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9.9万余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于德全提出上诉,被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维持原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