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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哨兵抢枪 扫射村民行劫:广东潮州一凶徒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4:1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9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处在军营抢夺枪支和在农村持枪抢劫作案的被告人周衍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4年8月,潮州市凤山部队一名正在站岗的哨兵被打死,所持自动式步枪被抢走;1999年1月,潮州市枫溪区池湖村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3名村民被开枪打死。两宗案件都在
当地产生了极大震动,但凶手却似“人间蒸发”,成为两宗“悬案”。

  2003年2月6日,潮州警方接到事主陈某报称:接到一个自称“池湖”的人打来电话,向其勒索4万元。此后,又有几名事主接到类似电话。其中,事主章某还遭到恐吓,不但家门口还被放置了2发子弹,后又有人朝其住房开了2枪。警方经长期缜密侦查,发现周衍忠有重大作案嫌疑,于2005年5月4日在潮州市区北门市场将其抓获,当天在其住房搜出“八一”式全自动步枪1支、56式步枪子弹116发、51式手枪子弹49发及“八一”式弹匣3个。

  法院审理查明, 1994年5月,潮州市湘桥区人周衍忠在潮州市某军营看到岗亭有哨兵持枪站哨的情况。同年8月2日中午,周携带一支土制猎枪、火药和钢珠,窜至该部队仓库围墙外,见哨兵许某单人在岗亭执勤,便朝其背部开枪,致许某从岗亭顶部跌下倒在地上,周衍忠抢走许某执勤所带的“八一”式自动步枪,许于当天下午死亡。

  1999年1月28日,周衍忠得知枫溪区池湖村第二天要发放年终村民分红款,遂萌发抢钱的念头。第二天上午,周衍忠携带抢夺得来的自动步枪,驾驶摩托车窜至池湖村寻找发放分红款地点。

  11时20分左右,周衍忠见有人从陈某炎的杂货店领钱出来,就将摩托车停放在附近伺机作案。当见到店前只有一人时,遂持自动步枪走到坐在店前的陈某面前,喝令陈某拿出钱来,见陈想上前抢枪,周衍忠便开枪射击,致陈某中弹倒地。店内的陈某炎、陈某平听到枪声冲出来查看时,周衍忠又开枪对两人进行扫射,致两人也中弹倒地。随后,周进入店内欲抢分红款,后因无法找到钱款而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3名被害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周衍忠无视国家法律,抢夺军警人员的枪支,致1人死亡;持枪抢劫作案,致3人死亡,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敲诈勒索作案多宗,数额巨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依法应予严惩。遂以抢夺枪支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宿华文、陶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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