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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站使用微软注册商标被指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2:20 新闻晨报

  晨报讯 由于在个人网站上使用了微软公司诸多注册商标,市民郑先生近日意外地收到了微软公司的律师信,被指涉嫌知识产权侵权。在最后答复的截止日期前,郑先生不得不注销了自己创办了2年多的微软软件学习网站。“网站毕竟耗费我2年多的心血,如果转让就太可惜了。”郑先生告诉记者,在对网站内容进一步整理之后,他会去除涉嫌侵权的部分,重新注册新的网站,做一个纯粹的软件学习站点。

  郑先生是一个狂热的软件迷,平时自己也喜欢翻译“Windows Media”播放器使用的英文文章,同时在各个网站上搜集该软件的使用技巧,贴在自己建立的网站上,供网友无偿检索。记者近日登陆该网站看到,网站颜色与微软(中国)公司的网站颜色相仿,虽然网站只针对播放器这一款软件,仍然细心地将技巧文章分门别类,整理成不同栏目。

  郑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这只是个小网站,但每天也有几千人浏览。他每天会收到不少网友来信,有人询问软件使用技巧,也有人支持和赞赏他的行为。由于担心内容涉嫌侵权,他还特意做了一则“使用声明”。记者在“声明”中发现,郑先生表示“网站内的所有内容都来自于互联网,如有侵权内容,请及时联系网站管理人员。”

  今年11月,郑先生突然收到了一份来自于微软公司的律师信,称郑先生创办的网站侵犯了微软公司的

知识产权。尽管信中承认“网站上的部分内容是就播放器产品的技术研究”。但是,律师也表示,网站上使用的“Windows Media”等诸多注册
商标
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误以为该网站是由微软公司赞助或者具有关联。

  更让郑先生不解的是,律师信还将网站上指向微软公司主页的链接也列为罪状之一。郑先生说:“网站上的所有内容都来源于自己的翻译和其他网友的研究,而为软件公司的主页做链接,是学习类网站的通行做法。”

  上海隆安律师事务所易先兰律师就此问题表示,网友自办的软件学习类网站只要没有商业用途,一般与大公司所拥有的产品不会有冲突。不过,郑先生在创立网站时犯了两个错误:自己在网站中称“将微软公司列为网站技术合作伙伴”,同时用企业单位注册了网站。这就有理由让人怀疑,网站可能具有商业用途,所以一旦引起诉讼,郑先生必输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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